同花顺发布澄清公告 否认财务造假
腾讯科技讯(前方)2月4日消息,针对“涉嫌财务造假”的质疑,浙江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发布澄清公告,称报道不属实,针对“个别媒体从业人员”的“主观臆测、妄下结论”等行为,将“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报道关于同花顺年报的质疑:1.年底打折促销导致2009年收入大幅增长;2.预收账款与收入严重不匹配;3.提前确认了部分收入或者直接虚增利润,导致当期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预收款受到“挤压”而减少。
针对上述质疑,公司指出,在年末通过优惠来回馈一直支持公司发展的客户,既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也是行业惯例。公司销售取得款项,对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计入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对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计入预收账款科目。
公司称,2009年末公司预收账款是年初数的2.37倍,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是2008年度的1.63倍,因此并不存在“预收账款与收入严重不匹配”的情况。
同花顺去年9月曾遭到证监会取消上会审核资格,成为第三家上会被否的创业板申报公司;但其11月重新提交上会顺利获得通过,并于12月25日与其他7家公司一起作为第二批公司登陆创业板。
同花顺同时也是第一家公布年报的创业板公司。
以下为公告全文: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质疑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近日《每日经济新闻》等个别媒体上出现了关于公司的如下质疑:
质疑1:年底打折促销导致2009年收入大幅增长;
质疑2:预收账款与收入严重不匹配;
质疑3:提前确认了部分收入或者直接虚增利润,导致当期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预收款受到“挤压”而减少。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质疑事项说明如下:
质疑1:不属实。在年末通过优惠来回馈一直支持公司发展的客户,既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也是行业惯例。通过促销,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了解证券信息服务行业,可以为产业的发展储备更多的用户资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公司销售取得款项,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对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计入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对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计入预收账款科目,在以后年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计入营业收入。
质疑2:不属实。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软件收入、软件维护收入、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等。各种不同的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均有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具体确认方法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2009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收入核算,对尚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均已计入预收账款。2009年末公司预收账款是年初数的2.37倍,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是2008年度的1.63倍,因此并不存在“预收账款与收入严重不匹配”的情况。
质疑3:不属实。公司一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核算,不存在提前确认了收入或者直接虚增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预收款受到“挤压”的情况。根据财务的一般常识,年度营业收入与预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并不存在简单的比例关系。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由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通过业内公司的共同努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正处在健康快速发展的时期。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坚决抵制极个别报纸媒体从业人员向公司探听商业机密和其他别有用心的商业行为。我们欢迎媒体对公司进行监督与关注,但是个别媒体从业人员出于自己或者他人的商业目的,对公司无中生有、歪曲事实、主观臆测、妄下结论的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本公司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利。
三、必要的提示
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以及公司网站为本公司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四日
